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高职院校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访学研修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作者:浏览次数: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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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十四五”规划》和《省教育厅关于实施  2023 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落实国家级省级培训任务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3 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  年江苏省高职院校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访学研修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1.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访学研修项目:2023 年 9 月至2024 年 8 月,研修时间 1 年。

    2.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23 年 7 月至 2024 年 8 月,研修时间为 26 周。

    二、申报条件

(一)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项目

项目的推荐与选拔、培养与考核、经费与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实施办法》文件执行,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进取,锐意创新。

(2)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学风教风严谨,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曾主持一个市厅级及以上课题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在前三) 参与过一个省部级课题的全过程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的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后备人选或骨干教师。

  (3) 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项目

 项目的推荐与选拔、培养与考核、经费与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实施办法》文件执行。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进取,锐意创新。

(2)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

(3)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报指标及经费拨付

(一)申报指标

个人访学研修原则上不超过2人,团队访学研修原则上1 个,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申报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二)经费拨费

2023年江苏省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项目研修经费(2 万/人),团队访学研修(4.5万/个)一律核拨至选派高职院校。

四、工作要求

1.高职院校教师应明确研修计划,做到目标明确、内容详实、实施步骤计划性强并有相应的时间安排、预期成果应明确成果的数量、形式、级别。此项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2.参加研修的教师原则上须脱产研修,个人访学研修应脱产一年。企业实践教师实践时间须为连续的 26 周,实践周期内应脱产。

3.派出前,选派学校应与研修教师签订相关培养协议书或企业实践培训合同,其中应明确约定研修目标、研修预期成果和考核方式,并以此作为研修结束时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同时还需约定研修教师在研修结束后回校工作目标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五、材料报送要求

2023年江苏省高职院校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的申报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一)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项目需报送材料

1.《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访学研修(个人/团队研修)申请表》纸质稿(一式三份)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2.《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骨干教师教师或专业带头人访学研修申报汇总表》电子稿、纸质稿(一式一份)需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并报教务处审核。

(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需报送材料

1.《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申请表》纸质稿(一式三份)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2.《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接受企业简介表》和《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导师简介表》纸质稿(各一式一份)。

3.《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申报汇总表》电子稿、纸质稿(一式一份)需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并报教务处审核。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取得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尽快联系相关单位,填写相应表格(见附件),于3月6日前将申报汇总表、申报书报人事处(玖兴楼B511),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560969458 @qq.com。

联系人:王艳    电话:15950763876(737512)

申报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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