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智贤心语心苑” 谈心制度

发布时间:2021-09-29作者:浏览次数:512


 

秉承“立德树人,启智达贤”的院训和“敬业乐群,师表八荒”的校训,进一步密切学院领导与师生的联系与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更好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服务师生,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智贤心语心苑”谈心制度。

一、组织实施机构

学院“智贤心语心苑”谈心制度组织工作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学院现任院级领导按周轮流接待访谈

二、时间、地点

(一)学院“智贤心语心苑”谈心制度每周可安排2位接待领导,重点访谈2-4名师生,也欢迎学院其他师生来访约谈,具体时间由办公室协调安排

(二)接待访谈地点:智贤心语心苑(智贤楼D401室

三、接待访谈人员范围

学院全体师生。

四、处理与反馈

(一)及时处理。对来访反映的问题,属接待领导分管范围并能当场答复的,给予当场答复,并填写《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智贤心苑工作室访谈记录表》(见附件);属于接待领导分管范围之外或需要提交会上集体研究的,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再予答复。

(二)督办落实。未现场答复的问题,将由办公室归口及时协调其他领导办理或上会集体研究,并督促事项办理落实,原则上2周内办结,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反馈。学院办公室要根据《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智贤心苑工作室访谈记录表》做好催办、督办工作。

(三)沟通反馈。对于按规定无法解决的问题或一时未能办结的事项,应及时与来访者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进度说明等工作,并加强后续的联系、沟通,努力达成共识。

五、来访和接待要求

(一)实事求是。来访者在反映问题时,要实事求是,有理有据,反映的问题清晰明了。来访者要自觉遵守校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正常办公秩序,凡无理取闹者将不予接待。

(二)认真负责。接待领导要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与其进行交谈和沟通。

(三)按章办事。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依据政策法规和学校、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访谈中的有关问题。

(四)保密要求。自觉保守来访者的秘密或隐私,不得扩散来访者反映的秘密或隐私内容。

(五)文档管理。每次访谈工作结束后,学院办公室应及时整理接待来访的内容、现场回复情况或事后提交研究事项的处理结果等材料,填入《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智贤心苑工作室访谈记录表》,经当次接待院领导审阅签名后,及时交学院办公室统一存档保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院办公室。

附件: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智贤心苑工作室访谈记录表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

                                      2021年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