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上报程序,充分保障校领导审阅上会议题的时间,党委(校长)办公室会同信息中心对OA系统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上报流程进行了优化调整。优化调整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各二级学院在发起议题上报流程时,增加选择报送的分管校领导选项,可根据议题具体事项选择分管领导报送,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审核报送方向。原“是否人事处”选项删除。
2. 通知的议题上报时间截止前,部门、学院应逐级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并完成签批流程。
3. 通知的议题上报时间截止后,已完成签批流程的议题将生成会议议程,并通知全体参会校领导审阅。
4. 通知的议题上报时间截止后,未完成签批的议题原则上暂缓上会。有特殊情况的,部门、学院须在请示校领导同意并完成签批流程后,另行发起超时议题上报流程,联系党委(校长)办公室单独增补进入会议议程,并通知全体校领导审阅议题材料。
特此通知。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