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作者:浏览次数:499

全校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要求,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331日至630。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具体操作见附件。

教职工需要对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诚信申报,信息的真实性由申报人自行负责。望广大教职工互相告知,按时完成2022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财务处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2023418

附件: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chinatax.gov.cn)

  2.汇算清缴操作流程https://mp.weixin.qq.com/s/N82XJA0PXSxycEX2fl3O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