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现就加强中秋国庆假期我校实验(训)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实验(训)室安全主体责任。 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中秋国庆假期实验(训)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就要管安全、 管业务就要管安全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扛起防范化解实验(训)安全风险隐患的主体责任。要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抓源头、抓关键、抓瓶颈,做到底数清、责任明、管理实,以对学校、家庭、师生极端负责的态度,全方位守住实验(训)安全底线。
二、 落实实验(训)开放审批及准入。各学院要根据学生在中秋国庆假期间开展科研实验的特点规律,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实验(训)室安全管理。假期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要及时清查、封存好危化品,关好门窗、水、电、气等。确须开放的实验室,须履行报备审批手续。要提高实验人员准入条件,全面掌握每间实验室开展实验的人员情况,合理安排值守老师,尽量不安排高危险性实验及过夜实验。
三、加强实验(训)安全督查检查。各学院要加强安全队伍建设, 配备充足专兼职安全人员。要加大实验(训)室安全检查力度,落实安全检查责任,明确检查的内容、范围和要求。进入实验室须穿着实验服,按需佩戴护目镜、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不得在实验室食宿。开展教学或科研实验时,指导教师须在场,做好实验(训)室使用台账记录。实验室危险废物应按化学特性和危险特性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并及时规范处置,严禁与生活垃圾等混装,严禁将废液直接排入下水道。学校将组织巡查组于9月28日前对各学院实验(训)室进行安全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开展实验(训)安全教育培训与宣传。 各学院要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要求,加强师生特别是新入学学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将安全教育内容作为必修环节编进“入学教育、专业学习、职业生涯规划”课程。通过宣传栏、标语横幅、电子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宣传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防范实验(训)室火灾事故发生。
五、提升实验(训)安全应急及事故处置能力。 各学院要科学周密制定应急预案,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配齐配足应急人员、安全防护设施、器材物资和经费,确保应急功能完备、人员到位、装备齐全、响应及时。发生实验(训)室安全事故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及时将实验(训)室事故情况及应急救援进展按规定上报教务处,不得瞒报、谎报或迟报。同时,应将事故客观情况第一时间报送学校党委保卫工作部。
请各学院于9月27日前将“实验(训)室安全应急工作预案”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保障科(1404314028@qq.com)。联系人:何守波,电话:220519。
教务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