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全校实验(训)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实验(训)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决不能有丝毫松 懈、半点马虎。要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的要求,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切实治理风险和消除隐患,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全面开展实验(训)室安全拉网式排查。各学院要迅速行动,立即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即刻整改。本次排查覆盖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所有重点场所,实行问题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的“ 闭环管理”。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销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训))室,应当立即停止运行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三、提升实验(训)安全应急及事故处置能力。 各学院要科学周密制定应急预案,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配齐配足应急人员、安全防护设施、器材物资和经费,确保应急功能完备、人员到位、装备齐全、响应及时。发生实验(训)室安全事故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强化问责追责。各学院要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实验(训)室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事故责任,依法依规处理。对于实验(训)室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重大问题、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措施不落实和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倒查问责。加强信息报送,遇有突发情况,按规定上报教务处,不得瞒报、谎报或迟报。同时,应将事故客观情况第一时间报送学校。
教务处
202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