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2作者:浏览次数:430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数量

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实行项目制管理,在类型上分为创新实践项目和创业孵化项目两大类。

(一)项目类型

1.创新实践项目。分为科技发明类项目、人文社科类项目和公益实践类项目。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项目设计、作品制作、应用测试、材料撰写等工作。

2.创业孵化项目。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利用创新实践项目或专业研究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设想,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孵化活动。

(二)申报限额

根据省厅下达的学校推荐名额,2023年我校可择优推荐25项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一般项目遴选。其中,各学院推荐的创业孵化项目不少于1项。

三、申报条件

 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不限专业。项目主持人和团队成员均应为在校学生,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每个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其中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1项省级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且作为参与人的项目不超过2项。本通知发布前,已在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项目,不得申报省级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

(一)创新实践项目申报条件

 1.科技发明类项目要求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先进性和综合性,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学生可结合所学专业、兴趣、爱好、特长和生活实际,构思、设计、制作完成新产品和新材料的研发、工艺流程革新或优化等,不得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人文社科类项目要求具有社会性、贴近生活和贴近实际,重点围绕全面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和民生福祉等社会发展问题展开,研究成果能够反映新经验、体认新实践、拓展新视野。

3.公益实践类项目要求具有非盈利性,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学生结合专业背景或相关资源,重点就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开展公益实践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项目可持续性强,能够在团队建设和活动经费上实现自给自足。

(二)创业孵化项目申报条件

创业孵化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可行性,结合所学专业、兴趣、爱好和特长,体现专创融合,符合所在地区产业规划发展导向,满足商业发展前景良好,潜在经济或社会效益较高等特点。项目团队是否注册企业法人均可推荐申报,但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项目应面向社会市场,按企业实际运营模式开展业务。

四、结项要求

(一)创新实践项目结项要求

1.科技发明类项目应对实物成果、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申请专利等成果进行明确说明。要求至少有1个能够演示的模型(产品),或至少有1项学生排名第一完成的论文(专利成果),或形成1篇不少于5000字的成果报告(包括研究计划、研究过程、解决的问题与技术等)。

2.人文社科类项目应对以项目团队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调研报告以及实践推广等成果进行明确说明。要求至少具有以项目团队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1篇,或形成1篇不少于5000字的调研报告(实践过程支撑材料详实)和实践推广报告。

3.公益实践类项目应对公益实践活动和社会支持等成果进行明确说明。要求具有年度活动计划、活动总结报告(实践过程材料详实,5000字左右)及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二)创业孵化项目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前,已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主持人须为营业执照登记的企业负责人,应有对外实际运营的业绩。与项目紧密相关的成果在政府部门主办的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表彰主体为本项目学生团队,非个人成员),经审核通过可直接结项。

项目主持人应有计划、合理地安排时间,保证项目顺利完成。以上所有成果均是省级立项后,项目培育期内取得的成果。培育期为一年,如未达到结项要求的,可申请延期一年。期满仍未达到结项要求的,将予以通报,并作撤项处理。

五、条件保障

1.根据我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学生完成省级大创项目建设任务并顺利结题,每个项目学校给予3000元项目资助经费。

2.项目评审立项后学校将给予项目团队工作场地的条件支持,项目团队可以进驻学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学校将给予项目一定的指导服务和资源对接。

六、材料报送

1.申报者须填写《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附件1)一式三份。

2.各学院须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填写《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并按推荐顺序排列。汇总表由学院盖章后于10月23日前统一报送至招生就业办公室(玖兴楼A305)程晓燕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lygszzjc@163.com。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时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陈述和答辩。学校根据专家的评审成绩和推荐意见,确定本年度的立项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遴选

4.为提工作效率,请各学院指定一名负责人加入2023年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工作群(群号865552692),负责本学院的项目申报相关工作。

附件: 

附件1: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表.doc

附件2: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doc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3年10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