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成果登记审核暨2022年至2024年科研工作量统计的通知.rar各学院、部门:
为全面准确及时统计我校科研人员的科研成果,促进科研人员科研成果登记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根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业绩评价标准与量化方法》(连师专【2022】63号文)《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奖励办法》(连师专【2022】62号文),现将2022年至2024年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体专任教师、享受专业技术职务的党政工作人员和教辅人员等在连云港师专科研管理系统(外网请用VPN登录)将所有成果录入并上传证明材料,科研秘书登录系统审核相关材料。
2.各学院、部门填写附件1《2022-2024年科研工作量统计明细表》(只需填报能证明完成工作量的成果即可)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交科研秘书初审,科研秘书据此汇总填写附件2《2022-2024年科研工作量考核汇总表》和附件3《2022-2024年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科研绩效考核汇总表》,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确认。
3.各学院、部门复审相关材料,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并公示后,将电子稿和纸质材料一份于2024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行政楼A219。
4.相关学院同时报送科研岗考核材料。
5.特别说明:科技产业处只审核连云港师专科研管理系统中状态为“学院通过”的科研成果;各申报人对申报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直接责任,所在单位承担审核责任,若有不实、误差,将对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未经学院及科技产业处两级审核通过的成果不计入科研工作量考核。
科技产业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