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调整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课外体育锻炼的通知》,为全面开展本学期的早晚锻炼活动,进一步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长跑锻炼,特制定本学院评优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参与频次
一、二年级学生每周需至少完成3次长跑。其中,一年级学生必须有2次在早晨6:00至8:00这一时间段内完成,二年级学生则必须有1次在此时间段内完成。
(二)配速要求
长跑配速需控制在3min/km至9min/km之间,超出此范围的跑步数据将不计入成绩。
(三)里程要求
单次长跑里程,男生需大于等于2公里,女生需大于等于1.5公里。同时,单次长跑里程上限为5公里。
二、评优政策
(一)每周之星
每周依据“步道乐跑”APP记录的长跑数据(涵盖里程、配速、跑步次数等方面),评选出3名“智贤榜样——运动之星”、1个“智贤榜样——活力乐跑班级”。
(二)学期之星
学期末,综合本学期的长跑数据,评选个人奖项,其中,一等奖占比1%,二等奖占比3%,三等奖占比6%。同时,评选优秀班级奖项,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
三、诚信要求
为确保活动的公平公正与有序开展,学生必须秉持诚信原则参与长跑活动。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代跑、使用交通工具、篡改跑步轨迹、伪造跑步数据等。一旦发现学生存在诚信问题,将取消其评优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各班级应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切实监督早晚锻炼工作的实施。将课外体育锻炼活动作为校风与学风建设的重要抓手,融入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之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提高学生参与课外体育锻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有效落实。
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