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连云港市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我校2024-2025年度连云港市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受理工作即日启动,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材料于2025年6月11日前报送所在学院科研秘书或所在部门科研联系人。
具体要求如下:
纸质结项审批书和研究成果各一式5份(其中1份学院存档);
所有材料务必分项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2024-2025年度连云港市社科基金项目结题材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研究成果在发表或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结项验收时不予认定;
最终成果为论文的,均应正式发表,用稿通知一律不予认定;
论文复印件主要包括:封面、版权页、红笔标注论文具体位置的目录页、红笔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论文正文、封底等;
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书稿的,须提供成果的查重报告;
被采纳/批示的研究报告须附采纳证明;
结项审批书的经费决算表一栏务必填写完整;
如申请变更或延期,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25年5月28日前提交相关申请;
所有材料电子版由科研秘书/科研联系人集中发送科技处指定OA邮箱。我校此类结项材料的受理时间截至2025年6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产业处
2025年5月19日市社科基金项目结项.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