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及时掌握新学期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发现解决教学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教学秩序正常稳定,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对开学前三周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9月1日-9月21日(第一周至第三周)。
二、检查方式
各教学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反馈。学校对教学准备情况、教学秩序等开展巡查抽查,促进教学工作持续改进。
三、检查内容
(一)学校开学情况
师生报到、学生出勤情况,教师教学准备情况,实践教学准备情况,学生教材使用情况,教室安排、多媒体设备运行、教学场所环境卫生情况、全校课表安排确认及公布情况、教学质量全过程监控系统信息核对录入情况(包括课程承担单位、课程代码及名称、学时数、任课教师工号及姓名、上课班级、上课周次及节次、上课地点和课程类别等内容)等。
(二)教学工作的组织管理与执行情况
专业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教学工作计划制定、制度建设情况,教研室工作计划上交及自查情况,外聘教师情况,课表运行情况,实验(训)室、计算机房、语音室、体育场(馆)、舞蹈房、琴房等教学场所设备准备及运行情况。
(三)上学期期末考试情况
试卷批改、装订、存放情况,期末成绩的录入情况,试卷分析讨论与反馈情况。
四、检查要求
1.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安排开学第一周至第三周的教学自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上报,以确保全校教学秩序正常。
2.质量监督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到各教学楼教室、实验(训)室等教学场所进行巡查,结果将如实向全校通报。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9月24日下班前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自查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质量监督处沈洁老师处备案。
附件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自查表.docx
质量监督处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