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早期教育专业的见习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5作者:浏览次数:13




2023级早期教育专业

教育实习实施方案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




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202510


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早期教育专业

实习方案

教育实习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必不可少的实践环节是高校实施“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举措,是培养学生良好职业道德、科学创新精神和熟练专业技术的重要环节。教育实习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合格幼儿教育工作者的重要环节。为了充分发挥教育实习在教师职前培养中的作用,加强教育实习工作的管理,保证早期教育专业教育实习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教育实习目的

1.全面了解托幼机构教师的保教工作内容,加深对托幼机构教育工作的理解,使学生的专业思想得到进一步的巩固与提高,对早期教育教师的素质和能力要求有进一步的认识。

2.在观察、体验婴幼儿日常生活的过程中,理解托幼机构保教工作职责与价值;观察并思考早期教育教师与婴幼儿及其家长之间的工作关系,了解托幼机构教师团队协作的工作特点

3.合理运用教育资源创设教育环境,通过观察婴幼儿兴趣和需要,充分利用与合理设计游戏活动空间,提供丰富适宜的游戏材料,支持、引发和促进婴幼儿的游戏,在参与体验和实地操作的过程中,理解游戏材料、环境创设与活动实施的关系。

4.熟悉托幼机构的一周活动内容,制定阶段性的教育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观摩并学习托幼机构语言、乐高、思启、音感、创美、TMC等课程的内容及各类游戏活动的组织与指导要点,并尝试通过组织主题活动促进婴幼儿健康发展。

5.有针对性地运用多种评价方法指导学习过程,实施保教融合教育。

6.观察、思考幼儿学习与发展中的问题,尝试进行深入的研究性学习。

二、教育实习内容

1.认真观察并分析婴幼儿的行为,能够根据观察结果提出有效的教育策略。

2.了解托幼班级基本情况,协助指导老师开展班级日常工作,做好家园联系工作,及时与家长沟通,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

3.针对托幼机构的保教工作、班级管理工作、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问题进行思考和分析,提出相应的问题解决对策或提出比较切实可行的工作改进建议。

三、教育实习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教育实习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和协调实习工作。教育实习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院教研办。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嵇仙峰汪广华

副主任:付艳、尹菲、王妍妍、李享

成  员:孙安若、祁桂林、实习指导教师、相关班主任辅导员

四、教育实习安排

时间安排

班级(人数)

20251110日—1114日(11周)

20251117日—1121日(12周)

2023级早期教育1班(27人)

2023级早期教育2班(37人)

2023级早期教育3班(37人)

2023级早期教育4班(53人)

一共144

五、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安排(见“附件一”)

六、教育实习学生安排(见“附件”)

七、教育实习作业及成绩评定表(见“附件”)

、教育实习要求

1.自觉遵守实习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幼儿园及本校教师的指导,未经指导老师批准,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到其他实习单位串点。如因个人原因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责任一律自负认真完成各项实习作业(见“附件”)

2.尊重实习幼儿园的领导和教师,虚心求教,团结协作,积极工作。在实习过程中热爱幼儿,循循善诱,切忌简单粗暴。

3.认真学习观摩班级教师组织各项教育活动,并及时进行记录,加以感悟和思考。

        4.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衣履整洁,发型端正,不佩戴饰物实习时一律讲普通话。不在工作时间内玩手机或用手机通话不可擅自带幼儿离园

        5.不迟到、不早退。作息时间为:上午8:00-11:3014:00-17:00(具体根据幼儿园的不同作息时间按时到园)。

        6.一般不得请假。请假半天须本校带队教师批准,请假一天须经院领导批准。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实习幼儿园者以旷课论处。

        7.爱护实习幼儿园的公共财物,节约水电和其他用品。借用公物须妥善保管,按期归还。如有损坏,应负责赔偿。

        8.按照学校安排按时进入实习单位,因驾驶私家车或者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出现的费用和安全问题由个人负责。每天实习结束后,必须按时返校。

、教育实习工作总结

学生实习工作完成一周内,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完成《早期教育专业学生实习工作总结》。

、说明

1.班主任、辅导员老师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与安全教育,并强化监督措施,确保所有学生都能按时到幼儿园实习,杜绝出现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教育实习双导师职责

        2.负责对教育实习学生的考勤与指导。

        3.负责对教育实习学生的评价与反馈。

        4.负责对教育实习学生在园实习的教育管理与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与学前教育学院相关领导和部门的信息传送工作等。

        5.教育实习评定等次分为“优秀”(30%)、“良好”(55%)、“及格”、“不及格”四个。“优秀”由带队教师会同实习幼儿园指导教师确定。凡无故不参加实习者评为“不及格”等次。凡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期间玩手机,不服从安排,不服从管理等,根据情节轻重,评为“及格”或“不及格”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