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校重点科研项目、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9作者: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学术带头人队伍建设与青年学术骨干培养,提升科研创新能力,现将2025年度校重点科研项目、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重点科研计划项目


主要用于资助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基金项目的预研工作,强化我校学术带头人队伍建设,为更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奠定基础。


(二)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聚焦青年学术骨干教师培养与青年学术带头人储备,助力具备良好科研潜力的青年人才快速成长,打造高素质青年科研梯队。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每个项目仅限1名负责人,项目参与人最多同时参加2项校级科研项目。


2. 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申报负责人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且满足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基本条件。


3. 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负责人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截至2025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科研素质良好、发展潜力突出。


(三)申报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1. 正在承担校高级别科研项目、校级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2. 近两年内主持的校高级别科研项目、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被作撤项处理的负责人;


3. 往年主持校级高级别科研项目已结项,但至今未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4. 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相关规定的科研人员。


三、学院评审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院内评审,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打分、排序,每类项目限报3项。


四、材料提交


(一)申报人提交


申报人需填写《项目申报书》,于2025年11月28日前报送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至所在学院科研秘书老师处,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材料。个人电子申报材料命名格式为:项目类型+学院名称+申报人姓名+项目名称。


(二)学院审核、评审


各学院科研秘书老师于2025年12月2日前完成所在学院申报材料的汇总和申报人资格审核工作,将申报和初审情况上报所在学院分管科研院长和学院学术委员会。


根据限额组织院内评审,对申报材料进行打分、排序。申报汇总表和评议结果(打分排序表)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分管领导同意后,于2025年12月9日前报送至行政楼A219。


联系人:路和,电话:220794。

2025年度校重点科研项目、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zip附件1:连云港师范学院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连云港师范学院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产业处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