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学术带头人队伍建设与青年学术骨干培养,提升科研创新能力,现将2025年度校重点科研项目、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重点科研计划项目
主要用于资助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基金项目的预研工作,强化我校学术带头人队伍建设,为更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奠定基础。
(二)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聚焦青年学术骨干教师培养与青年学术带头人储备,助力具备良好科研潜力的青年人才快速成长,打造高素质青年科研梯队。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每个项目仅限1名负责人,项目参与人最多同时参加2项校级科研项目。
2. 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申报负责人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且满足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基本条件。
3. 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负责人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截至2025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科研素质良好、发展潜力突出。
(三)申报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1. 正在承担校高级别科研项目、校级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2. 近两年内主持的校高级别科研项目、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被作撤项处理的负责人;
3. 往年主持校级高级别科研项目已结项,但至今未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4. 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相关规定的科研人员。
三、学院评审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院内评审,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打分、排序,每类项目限报3项。
四、材料提交
(一)申报人提交
申报人需填写《项目申报书》,于2025年11月28日前报送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至所在学院科研秘书老师处,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材料。个人电子申报材料命名格式为:项目类型+学院名称+申报人姓名+项目名称。
(二)学院审核、评审
各学院科研秘书老师于2025年12月2日前完成所在学院申报材料的汇总和申报人资格审核工作,将申报和初审情况上报所在学院分管科研院长和学院学术委员会。
根据限额组织院内评审,对申报材料进行打分、排序。申报汇总表和评议结果(打分排序表)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分管领导同意后,于2025年12月9日前报送至行政楼A219。
联系人:路和,电话:220794。
2025年度校重点科研项目、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zip附件1:连云港师范学院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连云港师范学院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产业处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