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6〕9号)”转发。请科研秘书及时阅读通知并组织相关人员积极申报。科技处将在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申报书的填写内容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参评项目并上报教育厅。本次申报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研究周期
(一)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其中单列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
(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其中单列面向高校一线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二、申报资格
(一)申请人须为省内普通高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管理人员及专职辅导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为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强化对青年人才的支持,本年度所有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二)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其中,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专职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年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三)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其中,思政专项申报人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成员,主要包括高校党委工作部门干部、共青团干部、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干部等人员,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已满1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或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2. 课题内容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部省级及以上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 2023年1月1日以来,被终止或撤项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4. 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1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限额
(一)重大项目
1. 我校限报4项。除上述限额外,可申报思政重大项目2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限报1项、专职辅导员限报1项。
2. 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少于申报总数的50%。
(二)一般项目
1. 各高校限报思政专项4项、其他一般项目6项。
2. 思政专项中,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少于各高校申报思政专项总数的50%。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重大项目
1.《重大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纸质版各6份及其电子版(Word格式,以“学院/部门+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申请书/活页”命名);
2. 连云港师范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纸质版2份;
3.《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纸质版1份(学院初审排序后科研院长签字、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及其电子版(Excel格式);
4. 思政项目申报资格证明材料1份(学院、相关部门盖章);
5. 申报人所在学院/部门应对提交的《论证活页》内容予以严格把关,不得出现负责人信息、团队信息和学校背景等其他相关信息,一旦发现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二)一般项目
1.《一般项目申报书》和《论证活页》纸质版各6份及其电子版(Word格式,以“学院/部门+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申请书/活页”命名);
2.连云港师范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纸质版2份;
3.《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纸质版1份(学院初审排序后科研院长签字、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及其电子版(Excel格式)。
4. 思政项目申报资格证明材料1份(学院、相关部门盖章);
5. 申报人所在学院/部门应对提交的《论证活页》内容予以严格把关,不得出现负责人信息、团队信息和学校背景等其他相关信息,一旦发现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上述各类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由科研秘书汇总排序后集中报送科技处A210室,电子版及时发送至此通知发布人OA邮箱。
我校此类项目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截至2026年6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产业处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