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实习总结和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2作者:浏览次数:109

各学院:

2024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已接近尾声,为加强毕业生相关工作管理,做好毕业生实习工作总结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总结相关工作

各学院按照学校《关于2024届毕业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相关要求,督促学生按照要求完成实习总结工作,并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完成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中相关实习信息的审核批阅工作。此外,各师范生培养学院须按照《关于2023-2024第二学期省师范生培养信息管理平台相关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师范专业毕业生在教育实习结束之前必须在省师范生培养信息管理平台提交实习实践相关模块信息,各学院相关数据采集人员、实习指导教师须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采集及审核填报工作,若省师范生平台学生材料不合格,学校将不予发放毕业证书,请学院严格把关。

(一)实习总结的形式和要求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规〔20224 号)相关要求,实习总结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实习三方协议、实习方案、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考核结果、学生实习日志、学生实习检查记录、学生实习总结、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各学院须按照文件要求做好2024届毕业生实习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2024届毕业生返校时间由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习工作进度安排自行确定,原则上最迟返校时间为611日。实习生返校后,学院可以通过组织开展实习生座谈会、优秀实习生汇报交流会、实习汇报课等实习总结活动,展示、深化和巩固实习成果。各学院要充分参考和利用“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的各种统计数据,开展实习工作总结、资料积累等工作

(二)实习成绩评定

各学院实习领导小组须根据实习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给出的实习生成绩初评建议,结合实习学生的综合表现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客观公正地核定实习成绩,并记入学生《实习成绩考核表》。实习成绩评定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实习成绩为“优秀”的比例严格控制在参加实习总人数的30%以内,学院按照20%的比例评定优秀实习生。

(三)实习存档材料清单

1.学院存档资料

《实习联系函回执》纸质版(内容填写完整并有实习单位盖章)、实习三方协议、实习方案、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考核结果、学生实习日志、学生实习检查记录、学生实习总结、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

2.学生个人存档资料

《实习成绩考核表》原件(学院评定实习成绩并盖章)。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625日之前将学院2024届毕业生实习工作总结(电子版、纸质盖章版)、《2024届优秀实习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盖章版)及实习三方协议样本扫描件1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

(一)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审核、归档

各学院须按照《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运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性材料审核。根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论文(设计)保管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升本创建工作对教学档案的相关要求,各学院须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的归档工作,所有材料均需备份电子档,由学院按专业、班级存入专门文件夹留档保存。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每名毕业生至少提交一份毕业论文(设计)终稿打印稿由学院存档。毕业论文(设计)封面上的“存档日期”统一填写为20246,“存档编号”填写学生本人学号。

(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各学院根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中关于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与答辩工作的具体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工作。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由指导老师评定成绩、评阅老师评定成绩、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上述三个成绩均以百分制给出,然后按指导老师评定成绩占40%,评阅老师评定成绩占30%,答辩成绩占30%,算出总成绩,折算成五级计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对于少数经教务处审批不做毕业论文(设计)的艺术类专业,学院要根据专业特点,严格按照毕业设计替代考核方案落实相关工作,过程性材料必须完备详实,明确考核评分标准,合理评定学生成绩。

各学院应提前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推优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校级、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培育,推荐一批质量较高的毕业论文(设计)参加校级、省级毕业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并力争获奖。

 (三)材料报送

1.各学院填报《202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

2.实施毕业设计替代考核的艺术类专业须报送《不做毕业论文(设计)专业审批备案表》及《2024届不做毕业论文(设计)专业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4)电子版及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

以上材料于625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三、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工作

各学院最迟于617日之前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为统一和规范全校的成绩登记,请各学院通知到全体教师:在教务系统中录入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时,统一设置“等级制”选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时,对应选取“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之一进行录入;毕业实习成绩录入时,对应选取“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之一进行录入。

     

 工作联系人:李浚瑞,联系电话:13775586799(政务通:220166)。

 


附件:附件1. 2024届优秀实习生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 202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 不做毕业论文(设计)专业审批备案表.docx

      附件4. 2024届不做毕业论文(设计)专业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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