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实践教学计划,2025届毕业生将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进行教育实习、岗位实习。
按照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 号)及《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苏教规〔2022〕4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实习管理工作,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现将实习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习的组织领导
各学院须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
具体工作职责包括制定本学院的实习工作方案,开展实习动员、实习单位落实、自主实习审批、指导教师选定、实习过程管理、检查指导、成绩评定和实习总结等工作。
请各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制订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方案,填报《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计划表》(附件1),
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电子版、签字盖章纸质版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确定实习方式
(一)2025届毕业生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实习采取集中实习与自主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各师范类专业集中实习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
(二)各学院须提前做好自主实习岗位指导工作。要求学生选择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的实习岗位,师范类专业学生必须选择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等实习单位。
(三)各学院汇总、审核学生实习相关信息。根据学生实习地点,分别填报《2025届毕业生实习信息汇总表(省内)》《2025届毕业生实习信息汇总表(跨省)》(附件2),
并于2025年3月3日之前将电子版、盖章扫描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李浚瑞老师处。学院须严格把关学生跨省(跨境)实习,掌握相关学生实习动态,如有信息变动要及时向教务处报备。
三、实习内容与要求
详见《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习工作手册》(附件3)。
四、实习时间安排
各学院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实习具体周数安排,结合不同专业特点,保质保量完成实习工作。具体实习时间安排如下:
学生实习期为2025年1月-6月(如有调整,须向教务处教学实践科报备),因各专业实习教学计划周数不同,各学院可以根据已报送学校的《2025届毕业生实习计划表》,
确定学生实习结束返校时间,暂定最迟返校时间为2025年6月15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五、实习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加强对实习生的宣传教育。本学期期末各学院须召开2025届毕业生实习动员会,告知学生具体的实习安排和要求,组织学生和指导教师认真学习《实习工作手册》等相关材料,
强调实习的目的和意义,明确实习任务及须提交的相关材料。学院应就实习纪律和安全,集中进行一次实习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并留存相关活动记录。
(二)做好实习的前期准备工作。各学院原则上应根据每10-15名实习生安排一位实习指导教师的比例确定指导教师,负责实习指导工作。在学生离校前,学院须组织学生、指导教师
完成“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的操作使用培训。学院可根据各专业特点,邀请行业专家到校开展实习前的培训指导活动。
(三)监督自主实习学生实习单位落实情况。各学院应要求自主实习学生提交《自主实习申请审批表》(见附件9),必须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可扫描或拍照交学院审核、留存。
2025年3月3日之前,各学院应逐一落实实习生到岗或实习单位落实情况,确保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四)运用现代化技术平台,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各学院要组建一支由分管实习领导、教务人员、辅导员、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等组成的管理队伍,充分运用“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
制定实习任务、完成实习日志批阅、统计实习信息、随时掌握学生动态,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学校教务部门将不定期对各学院校友邦管理平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五)加强对学生实习过程的指导。在实习生离校前,各相关学院须组织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互留联系方式,全面掌握学生实习的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具体情况,
进行远程监控和指导;要定期与实习单位联系和收集学生实习反馈,及时发现并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督促实习单位及监护人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安全教育和生活保障,
确保实习学生身心健康,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学院,积极处理。
(六)要认真做好实习总结工作。实习生要在实习结束前一周完成个人实习总结,实习结束返校后须上交《实习联系函回执》《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实习单位盖章,学生本人签名)、
《实习生工作日志》《实习生教育调查报告》(师范类专业)和《实习成绩考核表》(需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学院评定成绩盖章后存入学生毕业档案)等纸质材料(附件4-8)。
实习生返校后,各学院可采取召开座谈会、优秀实习生报告会、优秀实习案例展评等形式,深化和巩固实习成果,要充分利用校友邦平台的各种统计数据开展总结、资料积累和评比工作。
各学院须及时将学生上交的实习材料进行归档,要在实习结束后两周内完成总结报告交学校教务处。
六、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学校统一为实习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且每位学生必须签订《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如实习期间更换实习单位,须重新签署并上报三方协议。
实习所用相关材料均提供电子版,由学生自行打印,具体打印要求见附件中的文件名备注。主要有以下材料:《实习联系函》《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实习生工作日志》
《实习成绩考核表》《自主实习申请审批表》《实习生教育调查报告》(师范类专业)。学生实习结束返校后,各学院应及时收取所有纸质材料,由学院存档。
(二)各学院须提前在“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导入实习生、指导教师信息,设置实习计划并需勾选“岗位证明”选项。实习工作启动后,
学生须填写好《实习联系函回执》《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含家长知情同意书)》,家长签字、实习单位盖章后扫描或拍照,
于2025年3月3日前上传至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岗位证明”栏目。
(三)各学院要妥善安排学生实习期间的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按照学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参考日程,运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及时处理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
(四)各学院要保持与学生的信息联络,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随时关注学校的最新通知安排,及时做好学生实习信息申报、审核等各项工作。
要及时联系通知未达到毕业资格条件的学生按时参加校级选修课、计算机、英语等相关课程考核以及“3+2”专业转段等考试。
(五)各学院提醒2025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在实习期间认真完成江苏省师范生培养信息系统中规定的教育实践相关资料(教学设计2份、与教学设计对应的5-10分钟微课视频2段、
中小学班队/班团活动设计1份等),并关注校园网通知,按照要求及时上传系统。
附件:1.2025届毕业生实习计划表
2.2025届毕业生实习信息汇总表(跨省、省内)
3.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习工作手册(师范、非师范专业)
4.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习联系函(师范、非师范专业)
5.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岗位实习三方协议(教育部规定模板)
6.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习生工作日志(师范、非师范专业)
7.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习成绩考核表(师范、非师范专业)
8.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习生教育调查报告(师范专业)
9.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自主实习申请审批表
教务处
2024年12月17日